最新公告
关于苏北医院安防零星(年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北医院安防零星(年度采购)项目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标人可在“苏北人民医院(https://www.yzsbh.com/)”网上”自行下载采购公告,并于2026年0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CGYD-20260001(012))
项目名称:苏北医院安防零星(年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4.8万元
最高限价:3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总院所有区域内的(包括开发区分院、北区医院部分科室)安防零星项目进行年度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壹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质保期: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或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2-1.3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须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5个工作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14号楼(扬大设计院)三楼315室,邮件报名345630545@qq.com
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或发送邮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确认函原件或扫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开标时根据招标代理人员要求需单独递交核验身份证明)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14号楼(扬大设计院)二楼22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345630545@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18556131196)。如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本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竞标的权利,并保留有关解释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北人民医院(https://www.yzsbh.com/)”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提供正本扫描件PDF版标书存U盘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纸质标书一同递交,U盘上需贴上单位名称标签),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9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514-87373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联系方式: 1855613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刘英
电 话: 18556131196
日期:2026年01月14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036号
